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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的法文依据!
时闻: 2024-02-26 来源: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物业管理平台

消防法

《消防法》第6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电动车因其十分轻巧方便的优势已是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伴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剧增电动车火灾事故的概率也在增大电动车着火真的非常危险!

为何不能停放在楼道?

1.楼道是居民楼的公用安全通道,电动车不发生火灾,也不能将电动车停放在此处,因为这样会阻碍住户们的通行同时还堵塞了消防安全通道。

2.电动车燃烧实验曾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会迅速向上蔓延,很快就能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3.楼道属于公共区域且无人看管,如果在楼道电动车充电一旦发生意外,多数情况下第一时间不会有人知晓,会延误救火的最佳时机,任由火势发展。

 

重要提醒

1、请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

2、请勿在室内或超长时间为电动车充电。

3、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

4、请勿对电动车加装电池和改装。

5、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

6、请勿在电动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